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7日對以色列發動攻擊,從加薩走廊(Gaza Strip)朝以色列城市發射5000枚火箭,造成多人死傷。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表示,昨日共有5個台灣旅行團124人仍在當地,今日則尚有3旅行團共74人在當地旅遊,另一團共29人在機場候機等待返台,觀光署也公布解約退費原則。
觀光署表示,以色列有巨匠旅行社2團及永信旅行社 1團共3團74人仍在當地,因旅遊景點距離戰爭處遙遠,行程不受影響,永信旅行社則將視航班情形,適時安排旅客提前返台,雄獅旅行社則有1團共29人依原訂行程於今日搭機返台。
而觀光署也於稍早公布解約退費原則,旅客若在10月8日以後出發至客觀風險解除前,前往以色列旅遊地點行經加薩地區,原則上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可協議延後;若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即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觀光署指出,旅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旅客。至於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之景點區域,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也就是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虞者,可解除契約。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及已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
此外,觀光署強調,初團至以色列旅行業者及領隊應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加薩地區附近區域。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