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表示,近來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高達9成為非制式槍枝,為加強非制式槍砲溯源管理,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法規範、子彈零件列行政罰;另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同時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

警政署警政委員方仰寧指出,今年的槍擊案件中有98%是非制式的改造槍枝,網路上也常常可以看到販售槍枝的零組件,不法歹徒零件取得容易,可以組裝成非制式改造槍枝,動輒在公共場所開槍,甚至利用沒有前科者或未成年人犯案,挑戰執法公權力。

方仰寧說,現行對於模擬槍整槍是採取行政罰,但實務上常常查到可以組成模擬槍的散裝零件卻無法可罰,因此,要納管模擬槍零組件,把模擬槍整槍提升為刑罰,零件為行政罰。另現行法規對於子彈零件並沒有管制,為斷絕子彈來源,修正重點也把子彈零件納入管制。

據內政部統計,112年查緝的非法槍彈有9成為非制式槍枝,為加強非制式槍砲溯源管理,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法規範,子彈零件列行政罰。另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的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時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遏止此類犯行,並避免經媒體報導產生模仿效應,維護社會治安。

此外,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的查緝。同時,為防處犯罪行為人故意於開槍後隨即攜械自首,僥倖尋求減免刑責情事,這次修法也將「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

內政部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經警政署召開多次會議與各機關間協調配合,並邀集專家學者多方參採實務及學術意見,該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說明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