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內政部林右昌今(27)日表示,依因公殉職撫卹規定,每名殉職消防人員撫恤金約新台幣2800萬元,並入祀忠烈祠,同時將提高吹哨者獎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消防署蕭煥章就「9月22日屏東市明揚國際火災案」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林右昌在報告時指出,每一名殉職消防員可獲得約2800萬的撫恤金,該案4名消防人員冒險犯難,深入火場搶救人命而殉職,消防署將協助屏東縣消防局辦理入祀忠烈祠事宜核發褒揚令,以彰顯其英勇。

林右昌表示,「內政部將建請各地方政府研議修正獎勵規定,藉由提升罰鍰提撥比例方式,鼓勵從業人員檢舉不法」,因此,吹哨者獎金將提高。依消防法第15條第3項及第6項規定,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員工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經舉發場所安全未符規定者,得以罰鍰金額(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一定比例提充獎金獎勵舉發人。但經查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獎勵辦法,其獎金額度多以罰鍰金額的5%至10%為提撥基準。

此外,消防署長蕭煥章受訪時表示,昨天已經開過第一次調查會,火調同步進行,火調會快一點,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將給地檢署檢察官做參考,火災調查會從原因,以及消防員到底怎麼殉職情形,找出問題背後問題,也會當成以後策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