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的問題,交通部昨(15)日預告修法,駕駛人若違規嚴重遭吊扣駕照1年以下,將強制換6年短期駕照;吊扣駕照1年以上,只能換領3年期短期駕照;若遭吊銷駕照,強制換領2年期駕照,且都需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才會發照,明年3月1日上路。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近5年我國汽車駕照通過率為逾6成,平均考照通過次數為1.7次,機車通過率也有近5成,為提升安全,交通部駕照管理將趨嚴。因此在昨天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部分條文草案,將加強駕駛執照管理,增訂違規紀錄嚴重者應換發短期駕駛執照。
公路總局表示,駕駛人按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2年、3年或6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且須接受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繳清尚未結案之罰鍰後,才會發照。目前的條文為肇事致死終身不得考領駕照者,再經一定年限後雖可考領,但只核發1年駕照;職業駕駛人也有一年換照一次的規定;外國人在台領取駕照也要每6年換照一次,其他駕駛人則可免換照。
但為加強駕照管理,未來違規嚴重者將只能領短期駕照。預計113年3月1日起,若駕照遭吊銷或註銷駕駛執照處分後要先重新申請考驗合格,並接受道安講習、繳清罰款後,才能換發2年期限的駕照;若駕照被吊扣1年以上,吊扣期滿後,不發還原本駕照,需接受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後,換發3年有效期的駕照;若被吊扣駕照1年以下者,吊扣期滿同樣也需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並僅能換發6年期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