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媒體組長陳嘉緯於2020年疑似於家中過勞猝死,得年29歲,陳嘉緯的父母提起國賠訴訟,終於在今年8月30日獲一審勝訴判決,聲明被告金山區公所應給付新台幣836萬餘元,法院日前判決須給付373萬餘元。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及家屬、委任律師、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顧問朱智宇今(14)天召開記者會,王婉諭痛批新北市政府拒不認錯的惡劣態度,逼得家屬不得不採取司法救濟途徑,歷經反覆煎熬,難道這就是侯友宜總統參選人「侯侯做代誌」的態度嗎?如今審判決出爐,希望新北市政府可以誠懇面對,並具體賠償與道歉,不再讓家屬二度傷害。
王婉諭表示,對於「自願加班」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陳嘉緯過世前一個月平均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長期處在高工時、高勞動的環境,金山區公所作為指揮監督機關,本來就有義務注意員工的工作狀況,卻導致憾事發生。如今審判決出爐,希望新北市政府可以誠懇面對,並具體賠償與道歉,不再讓家屬二度傷害,不再有第二個陳嘉緯。
陳嘉緯的父親陳國煌悲痛表示,感謝法院判決還兒子公道,也感恩各界好友與社會大眾三年多來的鼓勵與加油,念及陳嘉緯一定不希望此事繼續爭訟,陳爸呼籲新北市政府不要再上訴,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尤其法制局副局長許宏仁也曾給過承諾,若法院判決下來,法制局會尊重判決結果,期盼許宏仁說話算話。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顧問朱智宇表示,該案是公務機關勞資爭議中相當寶貴的判例,是我國法院罕見以事實審查的方式,認證公務機關業務過量導致員工過勞死,對此,他呼籲各行政機關應以該案做為警惕,檢討過往濫用職務代理人制度造成「同機關工作年數卻不斷換約」造成基層人員過勞,熱誠卻成了免洗筷。
委任律師黃志國說,基隆地方法院判決已認定陳嘉緯過世前半年,每月加班時數最高124小時,平均是108小時,這是屬於異常工作負荷狀態,但金山區公所並沒有做任何事情預防,導致陳嘉緯因過勞猝發疾病死亡。
委任律師關治維則說,雖然法院判決賠償金額與陳嘉緯父母的求償金額有落差,然而他們念及金山區公所過去是陳嘉緯的服務單位,不希望再有長期爭訟,因此家屬目前決定尊重法院判決計算的賠償金額。但若區公所仍上訴,陳父也只能無奈奉陪到底,並且不排除提起附帶上訴,繼續爭取原本的求償金額。
最後,王婉諭呼籲新北市政府,尊重法院判決賠償家屬,誠懇道歉,勿再上訴浪費司法資源及造成家屬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