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前」文化局長錢康明今天(11日)零時正式卸下局長身分後,大爆「被去職」內幕,揭露新竹市長高虹安不是府內人員的「好朋友」,經常單獨約府內人員出來「談事情」。律師黃帝穎解讀,指證歷歷的幾篇貼文等於指控高虹安貪瀆,認為高虹安先前所涉詐領助理費「真的是小錢」,跟現在爆出的豪車、豪宅相比,黃帝穎tag「貪得無厭」做為註解。

黃帝穎整理錢康明爆料貼文,將其中關鍵貪瀆要件整理如下:1.錢稱被離職原因「擋人財路」換句話說,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為圖他人利益,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2.錢稱高虹安好朋友「特別關心」具體案件「市府跨年晚會」即認高虹安利用非公務員人士涉入市府標案,涉嫌圖利罪(5年以上徒刑)。3.錢指豪車豪宅只是開始如果高虹安濫用人事權力、排除擋財路者、以非公務員介入市府標案,與豪車豪宅等不正利益具有「對價關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最重無期徒刑)。

根據了解,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稍早將相關事證送交新竹地檢署及市府政風單位調查,告發高虹安收受不當饋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高虹安本人則尚未對相關指控做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