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高中生輕生案,霸凌因應小組認定霸凌案不成立,教育局將召開專審會。有學生自治會幹部認為,主任教官、前學務主任的作為不該混為一談,並指帶有侮辱性的言論是出自主任教官。
教育局透過文字稿回應,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是因不當管教調查成立,但校方教評會只做記過處分,教育局覺得懲處不適當,因此主動介入開專審會討論其是否停聘、解聘等懲處。專審會審議的部分是針對不當管教,對象是指具有教師身分的人員,主任教官不具教師身分,另有依法懲處的法規及管道。
自治會幹部今天告訴媒體,學務主任是教師兼行政職,主任教官是軍職、學校教官室的主管,兩者並非同一人。他說,以學生的角度,「甲生在我們那個年代連痞子都不如」、「離甲生遠一點」、「甲生是垃圾」這些帶有侮辱性的字眼、言論,其實已構成言語霸凌及關係霸凌,但這些言論是出自主任教官,與學務主任並無關聯。
自治會幹部提到,人本教育基金會的新聞稿中,指控學務主任的霸凌行為。他認為,在放學時間攔查學生的外套,只稱得上是「不當管教」或「過度管教」,稱不上是霸凌,學校總是需要有個人扮黑臉維護校園安全及秩序,不可否認的是學務主任在管教行為上,確實有違規與疏失的事實。
自治會幹部表示,綜上所述,真正構成霸凌行為的行為人,是主任教官以及校安人員(學務創新人力,非學務主任),但市府仍在強調前學務主任的懲處將提專審會議決議取代教評會,毫無提及主任教官、校安人員等人的懲處。他質疑,是教官的後台比較硬,還是市府至今還沒搞清楚狀況。
自治會幹部指出,市府一直強調「調查結果不符合民意期待」,質疑市府只是為了「迎合風向」。他認為,「調查報告不應該是為了符合民意期待,而是要符合案件事實」,否則就會像網路上流行的一句話「他做了甚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認為他做了甚麼」。
豐原高中有1名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今年2月輕生,台中市教育局3月24日將此案相關7名人員全數調職,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校方在6月提出的霸凌調查遭教育局退件,校方重啟調查,調查結果近日出爐,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為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
教育局9月1日將召開專審會,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審議前學務主任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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