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6月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所在的土地和建物為不當取得財產,應該歸還給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昨(30)天已經完成產權登記的轉移,並由台中市財政局負責管理。至於後續的處理,台中市財政局長游麗玲表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已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結果出爐之前,該黨部將被允許「暫用」這些財產。市府將根據一般的公有地租賃方式,每個月收取約12萬元的使用補償金。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主委顏文正則強調,現址是合法取得購買,爭取權益到底。
根據黨產會的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所在的土地和建物當年是用台中市政府提供的3500萬元公帑購入和興建。然而多年來一直登記在國民黨的名下,因此被認定為政黨以不當方式取得的財產,違反了民主和法治原則,應該移轉給台中市政府所有。據估計,位於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上的土地和建物市值高達上億元。根據相關法規,一旦處分書生效,台中市應辦理不動產登記者,由黨產會會同管理機關囑託登記機關登記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
顏文正表示,黨部現有所在土地及建物已逾30年,當年是台中市府補償金給黨部搬遷且經台中市議會通過,如今時空背景轉換卻變不當取得,已提行政訴訟爭取權益保障;至於是否繳使用補償金,等行政訴訟有結論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