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頻傳,但國安法修正案尚未公布生效,有立委擔憂使用舊法的話會有縱放共諜的問題。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17)天對此表示,依照現行的《國安法》都可以依法科以相關刑責,這跟修正後是否施行無關。另外,現行條文和修正後的條文對於懲處共諜的刑度一致,所以即便未修正,也沒有不能課以刑責的問題。

林子倫表示,法務部在今年526已經依照修正後的國安法,擬具施行細則,也已經預告完成,司法院也在5月依照修正後的第19條完成專庭設置。後續相關法制工作跟配套,行政院也請國科會、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妥適規劃施行期,加速作業。未來如有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法院可依該法加重刑期。

記者追問,國安法是去年6月8日修正通過,拖了超過1年是卡在什麼問題?國科會則解釋,國安法通過後,授權該會進行子法訂定,但由於其中涉及到很多產官學問題,必須蒐集意見。子法擬定的過程跟母法立法過程完全一樣,要經過行政院、立法院等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