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鏡電視大股東涉及不實交易,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名鏡電視大股東,提供不實的股東切結書給NCC,涉犯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刑法偽造文書罪,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今日也發出聲明痛斥 :「北檢到底是公平正義的守護神、還是政黨權貴的禁衛軍?」
陳建平說,今天,看到立法委員陳椒華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鏡電視大股東因出具不實切結書而涉犯偽造文書罪,深有所感。誠如他在NCC於6月28日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所發表的聲明中所言,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因而掌權者及其附庸一路護航。
陳建平說,今天,也正是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才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許可爭議,被迫必須進一步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藉此企求能夠找回公義。
陳建平說,他在先前聲明已經表明,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之事實。如果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他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善盡作為一位公民協助司法發現真實的責任。「然而,本人必須要沉重地說,對於台北地檢署是否能秉公辦案,本人已經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
陳建平說,去年5月,他針對鏡電視所發生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早已檢附詳細事證向北檢提出刑事告發,也在去年8月赴北檢作證說明。然而,一年多過去了,整起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過去這段期間,許多法界友人告訴他,高層已經下令這個案件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也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
陳建平說,原本,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何時沈淪至此,竟然屈從於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
陳建平說,可是,看到近來發生的種種事情,再加上竟然有比我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而他所告發的鏡電視一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由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
陳建平說,他不禁要問:台北地檢署到底是公平正義的守護神、還是政黨權貴的禁衛軍?難道,「司法獨立公正」、「黨政軍退出媒體」,在台灣真的已經成為政治的騙術?看到台灣的民主法治淪落至此,我心中充滿的,不僅僅是憤怒,更是深沈的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