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案、加班費,台北地檢署14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高虹安及其助理共5人起訴,其中被起訴的3名助理都認罪,只有被封為台大13妹「公衛文」的王郁文否認犯行,未獲檢方請求減刑。對此,林智群律師直言,她不認罪,就是把所有的減刑要件都丟到垃圾桶,老闆會覺得很有義氣感動落淚嗎?「為了脫罪,老闆會拼命踩妳,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林智群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一般而言,貪污案件有幾個減刑條款可以運用,包括自首自白認罪並交出犯罪所得,可減刑一次(打5折);或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減刑一次甚至免刑;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減刑一次,以及刑法第59條。

他提及,自己之前處理過幾件貪污案件,其中一件「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因符合貪污治罪條例2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減了三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關。

針對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案,他說明,被起訴的4個助理中,3個認罪,無犯罪所得,地檢署起訴,要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但「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就是要她去關的意思。

「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她不認罪」,林智群直言,基本上,她就是把所有的減刑要件都丟到垃圾桶裡面,若可以無罪,當然很好,但他認為「機會很渺茫」。

「妳以為老闆會覺得妳這個員工很有義氣,感動落淚嗎?」,林智群說,不不不!為了脫罪,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老闆會說,「我什麼事都不知道,都是某員工在處理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