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今天(14日)發布第30號公告,將自15日對台灣進口的「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簡稱PC)產品,以徵收「保證金」的方式實施「反傾銷」措施。指本案為2022年11月30日立案的反傾銷調查,經認定傾銷與損害具有實質關係;詳列保證金計算公式,除台灣化學纖維、台灣出光石油化學、奇美實業、奇菱科技等4家較低保證金比例外,其餘廠家保證金比例高達22.4%。
根據公告,中國的調查機構認定台灣產品存在傾銷,且對中國產業帶來實質損害。根據中國《反傾銷條例》第28條和第29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3年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各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裁決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針對台灣企業,各有不同的保證金徵收比率,其中台灣化學纖維、台灣出光石油化學等公司為16.9%,奇美實業、奇菱科技為17.0%,其他公司則是22.4%。
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徵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各利害關係方在公告發布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公告指出,聚碳酸酯可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