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學鏡頭大廠大立光驚傳員工違法,檢調於昨(11)日前往公司搜索,並傳訊 3  人,其中包含研發部黃姓總處長等人,經過一晚的偵訊後,今( 12 )日以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嫌,通知涉案 3 人,並分別以 20 萬至 100 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且限制出境

光學鏡頭大廠大立光總部設於台中市南屯區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內,近日疑似遭人舉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立案偵辦, 11 日檢方持搜索票前往大立光總部,搜集有關證據,隨後約談黃姓總處長、陳姓副處長及黃姓課長等 3 人,涉嫌違反《著作權法》。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詹常輝表示:「認涉嫌違反違法重製以該重製物,做為營業之使用者罪涉嫌重大。」檢方透露,檢方完成搜索行動後,認定帶回 3 人涉及違法重製,再以侵害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重製物,作為營業用途,告知 3 人。隨後,黃姓總處長以 100 萬元、陳姓副處長以 60 萬元、黃姓課長以 2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針對職員觸法,遭限制出境一事,大立光 11 日回應,本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並解釋,該案件對於公司財務、業務等均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