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引用審計部27日報告稱,高雄市111年度的整體負債已達4500億;不過,這個計算方式是採用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計算;若用同樣方式,台北市總負債也高達2,884 億元。但合理的計算基礎應是審計部近年來已增加的IMF標準。據此,台灣6都的舉債餘額數字分別是,台北市2107億元、高雄市2899億元、新北市2420億元、桃園市997億元、台中市1645億元、台南市563億元。

審計部27日發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總決算報告。其中,地方負債數字也引發國內關注。

柯文哲常自詡為還債王,一般常提到,截至111 年底止,台北市政府1 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898 億元。但這主要指台北市政府舉借之非自償性債務餘額。

實際上,台北市政府編台北市總決算平衡表列其他長期負債,屬公共債務部分為1,041億8,968 萬餘元,這包含台北市政府舉借之非自償性債務餘額實際數898 億元、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信義線、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後續路網松山線等特別決算自償性債務餘額143 億8,968 萬餘元。

但若根據公共債務法第4 條及第5 條規定,計列市政府在總預算、特別預算及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所舉借1 年以上之非自償性債務,截至111 年底止,台北市政府普通基金債務餘額決算數為1,543 億5,487 萬餘元(包含債務餘額實際結欠數898 億元及賒借收入保留數645 億5,487 萬餘元)。

至於會有人稱高雄總負債4500億元,這其實是計算基礎不同,採用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也就是彙總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資產、負債情形及其內部往來沖銷事項(包括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借貸等款項、代保管資產及對特種基金投資等)。

據此,111 年度高雄市總決算整體資產負債表(111 年12 月31 日),整體資產3 兆8,395 億3,437 萬餘元、整體負債4,505 億879 萬餘元、整體淨資產3 兆3,890 億2,557 萬餘元。

如果用同樣方式計算,台北市111年度的總負債金額也高達2,884 億9,814萬餘元(整體資產11 兆151 億5,811 萬餘元、整體淨資產10 兆7,266 億5,997 萬餘元)。

為避免地方政府利用作帳方式降低公債的表面數字,其實,IMF的計算方式,將台灣公債法規定的金額外,另外加計「普通基金未滿1年短期借款」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舉借債務餘額」,是比較合理的。

據此,111年度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兆9,220億餘元,就增為6 兆 3,616 億餘元 。同樣的,台北市政府債務也從前述的1 年以上債務餘額決算審定數1,543 億5,487 萬餘元,加計普通基金自償性債務餘額257 億9,857 萬餘元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債務餘額305億8,340 萬餘元,則合計共2,107 億3,685 萬餘元。

另外,原本依據公債法規定,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1 年以上債務餘額195 億元。加計未滿1 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32 億餘元,合計327 億餘元,較110 年度之395 億元,減少67 億餘元。但若考IMF定義,桃園市公共債務包括前述普通基金1 年以上債務餘額決算審定數195億元,加計未滿1 年債務餘額132 億餘元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舉借債務餘額670 億餘元,則合計共997 億餘元。

整體來說,以IMF標準計算,台北市舉債餘額2107億元、高雄市舉債餘額2899億元、新北市舉債餘額2420億元、桃園市舉債餘額997億元、台中市舉債餘額1645億元、台南市舉債餘額563億元。也就是若根據這個數字,高雄市的舉債餘額雖然逼近3千億台幣,但跟台北市的2107億元、新北市的2420億元相較,差距就不是天文數了。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引用的資產負債出處   圖:審計部

台北市舉債餘額   圖:審計部

新北市舉債餘額   圖:審計部

桃園市舉債餘額   圖:審計部

台中市舉債餘額   圖:審計部

台南市舉債餘額   圖: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