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為杜絕台灣「行人地獄」臭名,今年修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則,罰鍰上限從三千六百元提高至六千。然而,新法上路後爭議卻未停止,由於多數地區未有「行人專用時相」來讓人車號誌分流,許多車輛轉彎停等時,反造成大量塞車的情況。如今更出現「烏龍組合技」,在台南市一處科技執法的路口,竟出現車輛在綠燈直行的情況下,只因斑馬線上的分隔島旁站了一名行人,就吃下了6000元罰單。

一名網友22日在Mobile01論壇貼文表示,最近未禮讓行人的新規定上路,他的表弟近日收到一張未禮讓行人6000元的罰單,且罰單照片沒有拍到交通號誌的燈號。這位網友指出,「調閱當天的行車記錄器來確認當下的狀況,該行人應該是綠燈走到一半時變紅燈,停在分隔島處等綠燈再通行,從行車記錄器的影片來看,他是紅燈並沒有要過馬路的意圖。表弟已經決定下星期去進行申訴,不知道大家在這種情況下會禮讓行人讓他通過嗎?」

文中也PO出科技執法的罰單影像以及行車紀錄影像紀錄截圖做為比對,該路口為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罰單中的照片並未截到紅綠燈狀況,而根據車主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可看到,行車時為綠燈,行人處於在分隔島等紅燈的狀態。然而,罰單上頭的違規事實項目卻寫到「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該則罰單的舉發單位則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第一分隊。

值得注意的是,該路口為科技執法,竟然這麼剛好的沒有截到紅綠燈號誌狀況,立刻遭到許多網友質疑,「市府網站低清影像都有照到號誌,警局連線的可能會沒有?這位根本是故意要賺業績」、「科技執法一定會有紅綠燈號入鏡,否則很多違規狀況無法開罰,樓主的狀況,很明顯是警方故意截圖刪掉紅綠燈,讓罰單更有正當性」。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所開出的罰單中,照片卻未截到紅綠燈狀況。   圖:翻攝自Mobile01

駕駛綠燈直行卻慘收6000元罰單。   圖:翻攝自Mobile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