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23歲的李先生竟誤食了11顆3號電池,於深夜送至苗栗市大千綜合醫院急診。經過腹部X光檢查,發現所有的電池都在胃腔裡,且與大量食物混合。醫師利用胃鏡進行內視鏡取物,花了約1小時的時間,才將電池一一取出。
苗栗市大千綜合醫院肝膽腸胃科主治醫師林德福指出,通常兒童在好奇與玩樂的情況下易誤食異物,成人則通常是因為精神問題、酒精等其他動機有意誤食。他透露,本次個案誤食電池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但原因仍不明。而在使用胃鏡取電池的過程中,也有可能會引起吸入性肺炎、食道或腸胃穿孔等併發症,取物過程中也會造成咽喉部位的疼痛。他指出,11顆電池最終取出,表示該個案承受了11次的胃鏡取物不適,讓該個案也表示下次絕不再犯。
林德福說明,不是所有異物誤食都需要做緊急胃鏡,但當異物小於2公分以下,並從食道進入胃部時多數會於4-6天內自然排出。但若因誤食造成食道阻塞、連吞口水都有困難,或是誤吞鈕扣型電池、尖利且長的異物等,就有食道穿孔危險時,就需要緊急胃鏡處置。
他進一步說明,誤食異物,如尖利物品、磁鐵、含藥物的鋁箔、魚骨或雞骨等,恐會讓食道破裂風險增加,若已進入食道,則必須由腸胃科醫師透過胃鏡檢查來移除異物。林德福也提醒,除了誤食異物,食物卡在食道的情形也容易發生在幼童及牙齒不佳的老人因為咀嚼能力較差的人身上,也需要多加注意。
一名男子竟吞了11顆3號電池,於深夜送至苗栗市大千綜合醫院急診。經過腹部X光檢查,發現所有的電池都在胃腔裡,且與大量食物混合。 圖:大千醫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