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依照汽機車的每月耗油量作為計算基準,車主須每年進行繳納。而公路總局於今(25)日表示,汽燃費仍有842萬輛未繳納,公總也提醒民眾,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需請車主盡快於最後幾天進行繳納。

公路總局指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截至7月24日止已有五成五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842萬輛,提醒繳費期限至7月31日止,需把握最後幾天繳費期限。民眾可於繳納期限前可持原發或補發任一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

若不確定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則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若尚未繳納,除可透過官網進行線上繳費,也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補單及臨櫃繳納。車主若有繳費證明需求,也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

此外,公路總局說明,近日有民眾出示2張汽燃費繳納通知單(整批挑檔印製與補發),質疑是否收到詐騙之繳納通知單,不過比對後應是整批挑檔印製交寄的繳納通知單,並已於6月底前寄至民眾申請之住居所地址。另監理機關又收到民眾電話申請補發繳納通知單,致民眾同時持有2張繳納通知單,因二者格式有差異,才會產生詐騙疑慮。不過,公路總局與超商等代收管道均簽有合約,相關繳費條碼格式、條件均須符合,才可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