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公立幼兒園廚工留任,降低廚工流動率,新北市教育局24日宣佈自112學年度起,建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晉薪考核制度」,並訂定新北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薪資支給基準,起薪為2萬6976元,未來若持續在同一間幼兒園服務,薪資最高可達3萬4480元。
教育局表示,幼兒園廚工每日需準備1餐2點,餐點必須兼顧營養均衡,在食材處理上還需注意幼兒的適口性,準備程序相當繁瑣,為感謝辛勞的廚工,長期以來擔任幼兒的食安守門員,市府積極為廚工爭取薪資福利。
漳和國中校長何文慶認為,幼兒餐點製作是幼兒保育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以往資深廚工跟新進廚工薪資待遇都相同,容易造成廚工工作熱情不再,新北市的契約進用廚工晉薪考核制度,可激勵久任廚工的工作熱情,增加其留任意願。
該校廚工林慧綺則表示,會持續擔任幼兒園廚工是因為很喜歡幫助孩子,覺得做營養、健康的餐點給幼兒吃很有成就感,而且因服務多年,對幼兒園也有深厚的感情,當然也很願意付出,感謝教育局對於資深廚工的重視,自己會更努力烹煮更營養,美味的餐點,照顧好每一位幼兒。
教育局強調,新北市相當重視幼兒的食品安全問題,同時持續積極為契約進用廚工爭取相關福利,希望透過推動廚工久任機制,提高契約進用廚工留任意願及工作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