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0日)初審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但對於受刑人遴選標準有諸多不同意見,有立委主張審查應錄音、錄影才公開透明,也有立委建議重大經濟犯進外役監前,須先沒收犯罪所得,法務部蔡清祥允諾將研議。最後,召委、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裁示,將部分條文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台南市去年8月發生2名員警遭到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持刀割喉殉職的事件,而資深藝人易淑寬之子易寶宏9年前犯下夜店殺警案後,近期也遭爆轉服外役監,雖之後遭矯正署認定有違規行為,已解送回一般監獄執行刑期,但仍引爆民眾怒火。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包括行政院、朝野黨團及多位立委提出的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蔡清祥出席委員會前受訪,談及外役監存在目的,是盼讓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前,有個中間教化的機構,是否要廢除都可以再討論,若有存在必要時,就是檢討相關制度。他說,目前做法是由矯正署成立遴選小組,小組成員包含:署內人員3名及多數外聘的法律、犯罪學、心理學專家共同組成,就各地監所符合資格的收容人呈報上來,就初步評分結果進行遴選。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為何一般監獄中高度的戒護管理,要到比較低度的管理,對於復歸社會的人來說不是正面發展,才有外役監制度存在,但問題是現在變成充滿階級式、尤其有權有勢的人才能去外役監,引發社會不滿,據法務部統計,重大經濟犯罪、犯罪所得超過5000萬者,有33位在外役監,其中,只有9位繳回犯罪所得,23位一毛錢都沒繳,法院判沒幾年就可去外役監,這怎麼能叫悛悔實據?

國民黨立委謝衣鳳指出,若外役監是教化矯正制度中,要回歸社會前的中介機構,那麼應該討論的是,到底怎樣的人可以進入?她說,國民黨團主張遴選過程中,能夠全程錄音、錄影,讓制度被普遍全民接受,最好是就直接線上直播。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提到,外役監屢次因為在裡面不乖、跑掉,引起社會很大反彈,他覺得,其實外役監能廢掉就廢掉、能假釋就假釋,由法務部判斷,否則加了外役監,好像除了假釋之外又有特權。他認為,應先釐清目前外役監跑掉的人是否權貴,再利用特權、專長騙財騙色的人,在外役監遴選時,是否曾送紅包才會進去外役監?遴選委員中有無收紅包被抓到?

行政院及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都提高遴選標準,如政院版修正草案規定,將現行「受有期徒刑之執行逾2個月」等條文,調整為「受徒刑之執行,有期徒刑逾1/3、累犯逾1/2」等遴選要件;另對於有關遴選條件的關鍵第4條規定,會中仍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保留將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