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前獨裁總統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死後、被視為「不義之財」的10.5億披索(約6.6億元台幣)非法財富,確定不予沒收!菲國媒體報導,該國最高法院確認桑迪甘巴揚法院的決定,因為缺乏證據,駁回將10.5億披索財產予以沒收的申請,維持反貪腐法庭(Sandiganbayan)的原判決。
獨裁總統馬可仕於1965年至1986年間執掌任菲律賓,他從1972年至1981年實施戒嚴令,即使解嚴後,仍保留大部分戒嚴令時期的權力,直至1986年被人民力量革命推翻。
菲國人民於1986年2月25日不流血推翻執政20年的馬可仕,前總統艾奎諾夫人(Corazon Aquino)上任後,隨即展開追討馬可仕「不義之財」的工作,成立「良善政府總統委員會」(PCGG),並且在1987年告上反貪腐法庭(Sandiganbayan),希望追討前第一夫人伊美黛(Imelda Marcos)、已故前總統馬可仕與其親信高端零售商Rustan集團創辦人譚多可(Bienvenido Tantoco Sr.)等人的遺產,包括6億多披索的股票與4.4億披索的不動產。
只是,反貪腐法庭於2018年9月25日駁回這項訴訟,此案經過36年纏訟,到現在遭到菲國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反貪腐法庭的原判,仍沒有預料中將馬可仕財產沒收充公的結果。
大法官羅沙里歐(Ricardo Rosario)表示,雖然「令人失望」,但這是因為PCGG並未提供壓倒性的證據,提交的大部分文件都是複印件,並沒有原始文件的證明,違反最佳證據規則──也就是請願人的證據不足以支持其擴展訴狀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