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省近日有判決引起廣泛爭議。綜合中國媒體報導,當地一處村落地處河流邊,因過河不易,有村民自發搭建浮橋供人通過。未料,當地公部門卻以非法建橋為由罰款並強制拆除該浮橋,隔年當地人民法院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該村民及其 17 位親友有期徒刑兩年至拘役 3 個月不等,近日於網上造成關注。對此,中共官媒《環球時報》前總編輯胡錫進批評,該判決不符合司法正義,直言這樣行政手段的背後,是官僚主義在作祟。

綜合中國「九派新聞」、《華商報》旗下網媒「大風新聞」、《新京報》旗下「貝殼財經」今 ( 10 ) 日報導,吉林白城洮南市村民黃德義與家人以焊接 13 條鐵皮船的方式,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橋。2018 年 10 月當地水利局卻以非法建橋為由,罰款黃德義並強制拆除該浮橋。隔年 7 月,因黃與其家人收取總計近 5 萬 3 千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 22.3 萬)的過橋費,當地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 18 人公訴至洮南市法院。同年 12 月底,當地人民法院判決分別處有期徒刑兩年至拘役 3 個月不等。

黃德義受訪時自述,收錢是希望回收成本,且浮橋會出現板面裂開等問題,需要雇人看護,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時維修。他批評法院判決不符正義,稱自行搭橋前已有 22 位鄉親於過河途中溺亡,拆橋後又再溺亡 10 多人,直言為何「要斷鄉親們的道?抓修道的人?判架橋的人?」

當地村幹部指出,溺亡的人大都是在河裡遊玩等造成,因為村民們渡河大都通過擺渡(以船過河)進行,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數較少。該村幹部雖坦承,若有關部門審核建橋,程序將會相當漫長,但仍指責黃德義收取高昂費用不合理。

近期黃德義已上訴到上級法院,洮南市副市長等官員受訪時堅稱,對他的處理是正當的,直指該橋樑無法保障安全,幾次要求黃德義拆橋並罰款,但拆不久又把橋恢復。

對此胡錫進認為,洮南市的處理過於嚴厲、生硬,以刑法來處理民事糾紛缺乏有力依據。「僅憑黃德義在強制要求下拆了浮橋之後又偷偷建起來,對政府的要求『陽奉陰違』,就判他尋釁滋事罪,這超越了該罪名哪怕最寬泛的解讀,很難服眾。」

胡錫進批評,當地對此事的處理存在官僚主義,對基層民眾的實際需求未能認真理會,而是生硬阻止了民間對困難問題的自行解決。針對當地政府稱有計劃於當地建橋,但進度還未排定,胡錫進直言,此展現出官方工作不細緻,缺乏基層工作耐心的表現,而這樣「殺一儆百」生硬維護基層秩序的方式,不符合群眾對司法正義的認識和想象。

該村民稱,稱搭橋前已有 22 位鄉親於過河途中溺亡,因此與家人以焊接 13 條鐵皮船的方式,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橋。   圖:擷取自「西瓜視頻」

胡錫進批評,當地對此事的處理存在官僚主義,對基層民眾的實際需求未能認真理會,而是生硬阻止了民間對困難問題的自行解決。   圖 : 翻攝自胡錫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