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6)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就房屋所有人的自用房屋強制採取「全國歸戶」,外界先前擔憂政府若採全國歸戶課徵囤房稅,屋主會將稅負成本轉嫁至租金,導致房客有很大機會被漲房租。對此,財政部莊翠雲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說明房屋若有出租情況,所適用的稅率是1.5%到2.4%,比現行稅率更低,承租人若符合租屋補貼者,出租人的房屋稅就比照自用維持1.2%,鼓勵房東釋出空屋,讓需要承租的人可以使用,並不會轉嫁到租金上。

莊翠雲表示,《房屋稅條例》自103年修正後,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所有人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以1.5%到3.6%訂定差別稅例,但是,到目前為止,只有10個地方政府採取差別稅率,觀察一段時間後,現在認為是可以進行全國總歸戶的時機點。

至於外界擔憂囤房稅2.0將使得租金成本提高?莊翠雲認為,囤房稅是否造成租金上漲,在這次修法過程也有考量,所以非自住房屋若出租適用稅率是1.5%到2.4%,比現行稅率更低,承租人若符合租屋補貼者,出租人房屋稅比照自用維持1.2%,目的就是要鼓勵房東釋出空屋,讓需要承租的人可以使用。若以社會住宅出租,也是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若自己出租也比一般持有房屋稅率更低,避免稅負轉嫁到租客身上。

至於繼承取得房產的部分是否也在囤房稅2.0的適用範圍?莊翠雲說,因為不是自願增加多餘戶數,也應給予合理化的稅率上限調降,通盤性合理化調整。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   圖: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