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餵藥疑雲持續延燒,學生服藥問題引起各界關注。宜蘭縣內某補習班疑為改善學童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未經醫師處方,擅自提供8歲及12歲小學生使用管制藥品利他能。宜蘭縣長林姿妙透過新聞稿表示,縣府主動發覺並確認後,除要求業者停止招生並限期改善外,也通報宜蘭地檢署偵辦。

宜蘭縣衛生局指出,宜蘭縣社會安全網人員上週例行性與受關懷學童訪談,發現補習班疑為改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擅自提供藥品給學童,隨即進行調查,並通報宜檢介入調查。宜蘭縣衛生局調查發現,該補習班有106名學生,已知2名小學學童近兩個月內使用利他能,而醫療系統顯示,縣內9家醫療機構及86家藥局並無藥品異常外流。

據了解,該補習班負責人得知利他能對於過動、注意力不集中等情況有改善效果,因此給特定學生少劑量的利他能。不過,利他能屬於第三級管制藥品,須經醫師診斷,才能開立使用;負責人不具醫師資格,也未經醫師處方,涉違醫師等規定。該補習班另有一名學生具備處方箋用藥,家長將藥品寄放補習班,交由師長管理,檢調將釐清負責人是否藉此取得藥物。

宜蘭縣教育處提醒,如果家長懷疑孩子疑似拿到甚至服用利他能,縣府協調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羅東博愛醫院及羅東聖母醫院,配合提供醫療諮詢及篩檢服務。用藥3至7天內可測得藥物反應。已通報各教保機構及補習班,務必落實幼兒託藥措施,協助家長以委託之醫囑藥物進行用藥。其他機構若有用藥疑慮,可連絡教育處多元教育科03-9251000分機2622、2624。

宜蘭縣衛生局長徐迺維說,利他能是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常用藥品之一,正確使用可改善孩童情緒及專注力,但未經醫師診斷使用,有影響健康之虞,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產生嘔吐、焦慮、反射亢進、肌肉抽搐、幻覺、心跳過速等症狀,使用不可不慎。

宜蘭地檢署15日接獲縣府通報之後,檢察官17日搜索這間補習班,約談補習班負責人到案說明,訊後請回,全案朝違反醫師法「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