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外媒稱為行人地獄,交通部祭出許多改善措施,包括今年4月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修正案。交通部也於今(16)日公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擴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對象,包括新領駕照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未停讓行人等,最快6月底上路實施。

過去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象,包括汽車駕駛人及依條例規定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不過交通部表示,未來將新增汽車所有人或其他相關人也須參加講習,另未滿18歲者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需同時接受講習。公路主管機關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也可向接受講習者收取費用,收取基準及相關事項將由機關公告。

此次新增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對象,還另外包括汽車違規超載行駛道路者、非屬汽車範圍行駛於道路上的動力機械,或是駕駛人未依規定領有駕駛執照、道路上未暫停讓行人先行,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者、新領駕照1年內違規記點達6點者。另外,若汽車所有人駕駛人者,應由所有人共同出席。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每次以不超過2天,可採集體或個別方式。汽車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或其他相關人若於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後的1年內,再次違反規定,將增加講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