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黃揚明在臉書發文分享疑似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調查官余正煌9日在台北地院調解的互動內容,包括林智堅一進法庭就開始向法官「發名片」,一度試圖找余正煌握手示好被拒,以及林智堅強調自己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林智堅委任律師反駁,媒體人宣稱探得調解庭上的互動,捏造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但黃揚明隨即表明:「我那篇文章是採訪余正煌本人,描寫的調解時情境中,僅有法官、余正煌、林智堅三人,林的律師並不在場。」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寫道:「不要再轉貼林智堅律師的聲明了,那是真真確確的認知作戰。我那篇文章是採訪余正煌本人,描寫的調解時情境中,僅有法官、余正煌、林智堅三人,林的律師並不在場。」國民黨台北市青工總會長滿志剛也在臉書發文聲稱:「經本人詢問余正煌,黃揚明所述是否為實?余正煌表示,對於蕭律師及胡律師二人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部分,將對其追究法律責任。」

黃揚明10日在臉書以「解開林智堅與余正煌和解過程」為題發文爆料,9日是余正煌與林智堅在論文事件發生後的初次見面,也是法庭攻防的完結篇,在這場台北地院的調解庭中,有約40分鐘無律師在場的互動,是最後能和解的關鍵。首先,林智堅就如過去他去中華大學學倫會那樣,一進法庭就開始向法官「發名片」,也一度試圖找余正煌握手示好,但找余正煌予以拒絕。而林智堅再次強調,自己與找余正煌見過2次面,卻被找余正煌打槍,明明不只2次。

黃揚明寫道:「法官引導二人互動後,林智堅起初仍堅稱論文為他的原創,但是余正煌提出楊玲宜等3個人名,讓林智堅一度表情歪曲,不再堅持論文原創,但拋出去年的說辭,強調余的民調資料是他提供,而余也強調,這民調數據是指導教授陳明通提供,並非直接從林處得到。余正煌原本跟律師討論開出的和解條件是:1.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公開道歉並登報道歉(因為林當初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指責余正煌抄襲他)2.賠償200萬元捐給MeToo性騷擾受害者。」

黃揚明提到:「不過,林智堅說,他沒辦法接受公開道歉,因為他有壓力,但可以在調解庭中對余道歉。另外,捐款部分他無力負擔,因為去年7月之後他就失業,沒有收入。才會有最後的共同聲明道歉、捐公益團體30萬元。而余正煌願意接受和解的主因,是林智堅身段很軟,不斷強調自己希望能盡快結束這個案子,不要再討論過去。比較有趣的是,林智堅不斷強調自己在整起事件是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

黃揚明透露:「而法官此時卻點出余正煌被『冷凍』,余正煌也強調自己不但被調內勤、考績打乙等外,最近還被監察院調查。而林智堅只淡淡地回應,現在我沒有能力幫你什麼。(PS.監察院調查的,是之前調查局政風室多年前已經結案的黑函攻擊案件,此時突然被重新調查,令人不禁懷疑是秋後算帳。)」他並補充:「當天沒有任何媒體拍攝到余正煌的真面目,某家媒體拍到的余正煌不是真正的余正煌,而是一位律師喬裝的,真正的余正煌變裝穿著律師袍離開法院。」

對此,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發聲明駁斥,這次調解庭雙方律師曾達成共識,為保護林智堅與余正煌隱私,相關調解庭上的細節將不對外透露,但因有媒體人在網路上公開宣稱探得調解庭上的互動,多家媒體轉述,捏造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因此對外澄清說明。林智堅與律師共同出席,而余正煌為委任律師代表,後續在庭長的協調與陪同下,林智堅與余正煌2人面對面,針對調解方案進行溝通,過程並無兩造律師介入。

聲明指出,林智堅在面對余正煌時,並無媒體人轉述所謂「換名片」、「握手」動作,庭上發言也與事實不符,雙方和平溝通針對過去這段期間因媒體報導以及網路評論等造成的誤會與嫌隙,發表各自想法,也取得共識。調解庭上,林智堅委任律師除提出論文相關事證,證明林智堅論文原創,同時也明確指出若調解無法成立,未來針對相關證據,迫於無奈只能進而提出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

聲明續指,調解達成後,林智堅與余正煌發出共同聲明,林智堅是因為論文案造成的「社會紛擾」而道歉;而因為當時媒體追問下,林智堅評論正煌發提告行為「不厚道」,發言是因為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使然,林智堅願「讓步」表示此言「不恰當」。林智堅與余正煌在庭長多次溝通下,2人確認不對論文內容本體多做發言,所以無媒體報導所謂「針對抄襲行為道歉」之事實。

聲明指稱,林智堅表達願意向論文案造成社會紛擾「邀請余正煌共同聯名捐款給公益團體」,在余正煌不同意共同聯名後,林智堅依舊表達願意捐款給余正煌指定、具公信力的公益團體,因此也無媒體報導此捐款是「賠償」一事。余正煌撤回所有因論文案對於林智堅之告訴,林智堅也承諾「放棄對他方一切民、刑事追訴權利」,兩人彼此皆表達和解誠意,期盼有心人士停止相關臆測或不實說法,讓此事儘速落幕,雙方都可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