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召開記者會,針對業者豬肉標示提出疑義。消基會指出,已於各通路檢測了289件含豬肉成分的食品,檢測中有8件是法國豬肉,但美國豬肉的進口量近千噸且高於法國,發現沒有1件標示為美國豬肉。食藥署今(7)日發出聲明指出,自110年至112年5月29日已完成查核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共計22萬4,662件,查獲72件標示不符規定,而22萬餘件中,標示美國豬肉者共計1,521件。

食藥署說明,輸入食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查驗結果符合規定後,始予放行輸入。自110年至112年5月國產及輸入總淨重共計232.0萬公噸,其中美國輸入佔全部0.96萬公噸(0.4%);輸入生鮮冷藏冷凍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均符合衛生標準。

食藥署自同(110)年起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執行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稽查計畫,全面查核後市場相關食品標示適法性,110年至112年5月29日已完成查核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共計22萬4,662件,查獲72件標示不符規定,均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裁處金額共計198.6萬元整;經統計,22萬餘件中,標示美國豬肉者計1,521件,佔比為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