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出遊時會利用國道服務區稍做休息再上路,不過目前服務區免收停車費,卻也造成有民眾變相佔用國道服務區停車場。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僅能「限停4小時」,且違規最高可依法開罰1200元。

近日有網友指出,國道休息站停車場應該要收費,網友建議使用者付費。對此,高公局表示,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車位目前限停4小時,若有發現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而目前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及東山等多處區站,都有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或地磁感應設備,掌握國道服務區的停車位使用狀況。

高公局並說明,「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律定相關停車規定,各型車輛停放服務區、休息站車位以4小時為限,若有違規者將舉發處罰,並以拖、吊、移置、保管等方式處理,費用須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