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轄內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將於112年5月2日至16日止,由消防局會同勞動檢查處、工務局、經發局及環保局等單位組成聯合檢查小組,針對新北市20處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及19處串接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場所,進行上半年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聯合稽查。

新北市有477處使用六大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的場所,消防局檢查次數達1720次,舉發109件違規,包括消防安檢未通過、危險物品外觀標示脫落與放置地點不符規定等,依違反消防法第15及42條,分別處以2萬元罰鍰。

消防局長李清安表示,此次組成市府聯合稽查重點主要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改善計畫執行情形、保安監督制度執行情形、勞工工作環境安全、建築物公安申報情形、工廠登記查核、工廠公共危險物品申報及毒化物運作列管情形等進行檢查,防止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發生危害公安事故,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提供安全的生活環境是民眾的基本需求,強調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永遠擺在第一位,為加強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一般處理場所之檢查工作,對於稽查時倘發現違規場所,即予嚴格管制並要求改善,以提升各事業單位自主檢查及緊急應變能力,呼籲業者能善盡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概念,平時落實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及各項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強化災害預防功能及防止事故發生,以維護公共安全。

新北市有477處使用六大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的場所,消防局檢查次數達1720次,舉發109件違規。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防止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發生危害公安事故,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