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亂象令人為之「卻步」。為擺脫國外媒體所稱的「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日前修正道路交通裁罰基準,明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提高開罰至3600元。內政部警政署今(30)日也宣布,將從5月1日起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以警方攔查並配合科技執法的方式,加強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等4大執法重點。
根據警政署今天發布的新聞稿,5月1日起將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
警政署指出,統計今年1至3月全國警方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共計有3萬717件,較去年同期的1萬2893件,增加1萬7824件、增幅138%,可見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但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仍須加強。
警政署表示,交通部日前已完成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為擺脫國外媒體所稱的「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日前修正道路交通裁罰基準,明訂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提高開罰至3600元。 圖:警政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