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被外媒痛批為行人地獄,交通部並預告修法,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斑馬線等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一律提高罰鍰。不過近日卻有民眾目擊鳴笛救護車禮讓行人的現象,讓民眾質疑「台灣終於擺脫行人地獄(變成行車地獄了)」。對此,交通部表示,會再滾動檢討相關罰則並加強宣導。

22日晚間,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鳴笛救護車,行經路口時煞車停住,禮讓3名行人穿越路口,待行人通過後才行駛。該影片讓不少民眾質疑,救護車也需停下來禮讓行人的行為,是否矯枉過正,也讓民眾表示,應有相關罰則。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據「道路安全交通規則」定,當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限制。也就是代表救護車等車輛享道路優先通行權,汽車駕駛人、慢車駕駛人、行人都要避讓。若不避讓,可依法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慢車駕駛人則可處300至1200元的罰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會修法明文規定行人不避讓的罰則,林福山則表示,這部分會滾動檢討,也會持續加強宣導,一旦遇到執行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等車輛,行人若還沒通過路口,就先等候不過,若已在人行穿越道上,需加緊腳步通過,讓救護車處理緊急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