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基隆市政府辦理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之審查決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已於今(21)日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4項規定,發函將基隆市政府之審查決定予以撤銷,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
羅秉成表示,王醒之領銜向基隆市政府提出「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於基隆市的海岸及海域填海造地?」之基隆市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複決之公民投票案,前經該府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報請行政院認定是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經行政院交由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後,內政部業於去年12月16日函復基隆市政府,王醒之領銜提出公民投票案內容「非屬地方自治事項」。
羅秉成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賦予行政院就地方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之認定權限,王醒之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內容,既經內政部函復基隆市政府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依照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基隆市政府應受認定結果之拘束,該府未依認定結果以該提案「非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並依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予以駁回,竟另函請王醒之補正公民投票案之主文及理由,並於今年3月31日以基府民行壹字第1120213188號函復王醒之其領銜所提公民投票案經書面形式審查合於規定,顯有恣意違法之處。
為維護憲政秩序及公投法制之完整,行政院今日正式撤銷該函,基隆市政府並應停止執行該公民投票案後續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