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許志永丁家喜近日遭中共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重判 14 年、12 年徒刑,繼美國國務院日前表達譴責,並敦促北京立即無條件放人後,大陸委員會今(13)天下午也發布新聞稿,呼籲中共當局應停止違反公義的迫害人權作為,儘速撤銷加諸於兩人莫須有的罪名。

50歲的許志永和55歲的丁家喜因2019年12月參與「廈門聚會」批評時政而遭官方逮捕。在拘押逾3年後,山東臨沭縣中級人民法院10日依「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分別重判許志永、丁家喜有期徒刑14年、12年。許志永和丁家喜都是中國社會「新公民運動」的重要領袖。新公民運動是呼籲憲法改革並批評政府貪腐問題的民權組織。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巴特爾(Vedant Patel)當天就針對此事發表聲明指出,「判決顯示中國恐嚇公民社會所有層面並使其噤聲的廣泛做法」,並敦促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許志永和丁家喜,並停止騷擾他們的家人。

陸委會今天表示,中共重判兩位知名維權律師,意在製造寒蟬效應,壓制社會多元聲音、箝制言論自由,此等作為與當今世界文明國家共同捍衛的民主、自由普世價值背道而馳,令人遺憾。我們呼籲中共當局應停止違反公義的迫害人權作為,儘速撤銷加諸於兩位人權律師莫須有的罪名。

陸委會強調,北京當局違反人權、濫權迫害人民的違反文明行徑,不僅會持續深化其內部矛盾、徒增社會動盪,更加深兩岸人民之間的心理隔閡。我們呼籲北京當局立即停止以司法迫害人權,把原本即屬於人民的自由權利還給人民,讓所謂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再只是文宣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