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解封,不少民眾瘋出國,而近期有長達5天的清明連假,出境人數更創疫情來新高。而近日就有網友出國前向旅行社購買一家四口的5日遊行程,並於3月6日寄出護照、簽證等文件,不過出國當天卻發現護照被旅行社搞丟。對此,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若旅行社將旅客護照遺失,可依法對旅行社開罰3萬元。

近日一名網友向旅行社購買越南5日遊行程,並於3月6日寄出護照、簽證等文件,並在3月22日付清所有旅行費用。出發前一天與旅行社人員聯繫,提醒隔天要帶證件去機場會合。未料隔天前往機場,卻被領隊告知沒有護照,需跟旅行社聯繫,對方卻表示台北公司已在3月31日將護照寄往高雄,但高雄未與台北確認,目前不清楚包裹在哪,直到所有團員出關,一家人被丟包在機場。

對此,旅行社表示,為內部人員作業嚴重疏失,導致護照未能於高雄機場如期交付,造成旅客無法出國。後續依旅行合約約定全數賠償,等於每人賠償3萬7800元,4人共計15萬1200元,再加上團費15萬1200元,共賠償30萬2400元。

而觀光局也強調,若證明旅行社將旅客護照遺失,將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44條,代辦護照遺失將可依照《發展觀光條例》開罰,若遺失護照可罰3萬元。另若是事後確認護照沒有遺失,為事後才收到,屬旅行社責任導致無法出發,需依照定型化契約12條退費,除團費應全額退還外,旅行社須賠償1倍團費。

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若旅行社將旅客護照遺失,可依法對旅行社開罰3萬元。   圖:林岑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