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7)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著名的死刑冤案,同時也是歷史上等待死刑執行時間最長的囚犯邱和順,至今已在台北看守所服刑長達35年。自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審查委員會(簡稱審查會)成立以來,儘管已受理約50件案件聲請,僅4件成功通過審查。其中,1件案例能夠迅速開啟再審並判決無罪,是由於同案被告已成功聲請再審並獲改判無罪;但另2件再審案件並未達成相同結果。此外,1件非常上訴案件的聲請遭到最高檢察署駁回。而邱和順義務律師團與救援大隊於2018年5月4日,依「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簡稱審查會要點)向審查會提出聲請審查,至今情況未明。
司改會表示,審查會於2020年1月22日時,駁回義務律師團的聲請。直至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並再次協助邱和順聲請審查後,審查會才重新開始審查。但至今審查會除了請義務律師團及監察院說明相關疑點外,並未對邱和順案作出任何決定,也未告知目前的處理進度。
根據審查會要點,審查會的主要目的是讓承擔客觀性義務的檢察官協助冤錯案當事人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並期待具有調查權的檢察官能夠重新審視冤錯案的疑點,促使當事人與司法機構合作,而非僅依賴被告自行提出再審來糾正錯誤判決。但自審查會成立以來,儘管已受理約50件案件聲請,僅有4件成功通過審查。其中,1件案例能夠迅速開啟再審並判決無罪,是由於同案被告已成功聲請再審並獲改判無罪;但另2件再審案件並未達成相同結果。此外,1件非常上訴案件的聲請遭到最高檢察署駁回。依據上述結果,審查會目前的運作使得制度初衷難以實現,導致冤錯案件進入審查會後,幾乎無法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機會。在調查方面,審查會僅進行例行性的閱卷調查,未運用公權力深入調查其他可疑之處,使原本冤錯案當事人對檢察官的協助調查和真相揭示的期望受挫。同時,審查會的討論內容並不公開,除非當事人親自參與說明,否則無法了解審查會委員的開會進度及相關疑慮。
司改會指出,有鑒於審查會運作及相關法令存在的問題,顯然有必要儘速進行修正。值得注意的是,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在2022年4月14日的立法院備詢中,曾提出「跨級管轄」的冤案救援平台構想。因此,律師團敦促檢察總長應盡快實施相關政策,讓最高檢察署的審查會與高等檢察署的審查會能攜手共同努力。同時,亦應迅速修訂審查會要點,賦予調查檢察官相關事證深入調查的義務,並保障審查進度的透明化,以期達成審查會創立的初衷。
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律師表示,今天是邱和順的生日,我們呼籲檢察總長儘快落實政策,能夠趕快改革我們的有罪確定判決審查會的機制。「我也很誠摯地在這個地方為邱和順許一個願,希望明年的今天我們不需要到這個地方來再開一次記者會,來救援他。」日本的袴田巖在九十幾歲的高齡,終於在今年得到再審的機會,也已經從看守所裡面釋放出來。「我想,邱和順的冤情,在國際上的知名度不輸給日本的袴田巖,但我們絕對不希望邱和順也是到了九十幾歲的高齡,才從看守所裡面放出來,這是多麽殘忍的一件事情。台灣在很多方面都要學日本,包括我們的國民法官法其實也是仿效日本的裁判員制度。「但我一直相信也認為,我們應該也可以做得比日本更好」。
除了總統的特赦權外,目前看起來,在制度上面有機會結束這一切的,似乎就是目前在高檢署,還有最高檢的有罪確定判決審查會。但這個審查會到目前為止,機能、功效都不彰。邱和順案在這個有罪判決審查會裡面,第一次被駁掉,但當監察院指出這個案件問題重重,迫使這個審查會不得不正視它時,這個審查會審過,但無法做出決定,這表示審查會機制有很大的問題,運作上也有很大的問題。我們很高興看到檢察總長邢泰釗在去年的立法院質詢時,有講過他願意改良、改革這個審查會的機制,建立起跨級、跨轄的冤案救援平台,我們期待邢總長能夠盡快地落實他的這個承諾。
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說,今天是邱和順63歲的生日,我們這邊要為邱和順獻上最大的祝福,希望邱和順可以早日離開台北勘守所。其實今天這場記者會主要目的,是要跟台灣高等檢察署呼籲高檢署這個審查會要儘速審查,高檢署這個審查要點在2017年由法務部制定,當時制定的初衷是要學習美國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美國為什麼要由檢察官來發動冤案救援呢?由檢察官進行冤案的調查、審查以及冤案的救濟,經過美國30年的實驗發現是最有效益的做法。律師可能要花六年的時間,才能取得DNA的鑑定,但對於有公權力的檢察署而言,可能只需要六個禮拜。
但羅士翔也強調,過去六年我們看到高檢署這個審查要點,真正的有成效的是郭中雄先生的無罪平反,司改會的律師團也參與其中,努力讓這個案子可以成功獲得救濟,而過去六年,除了郭先生外,並沒有其他的平反案件,我們望向當初制度設計的一個參考座標是美國的定罪完善小組,根據美國國家冤案登錄中心,從2017到2021年的統計,每年美國都有將近130~140位的平反案件,約三成以上甚至高達五成的案件是由檢察官來發動救濟的,換之檢察署雖然要追緝犯罪,要追查真兇,可是如果一個制度設計得當的話,由檢察署內部的人,針對過往的定罪案件進行調查、進行救濟,這是有可能的。
羅士翔指出,邱和順已經在看守所待了三十五年,案子現正在高檢署這個審查會審查中,我們希望審查會能夠加速審查,能夠發揮六年前法務部制定這個審查要點的初衷。其次,今天有另一個要呼籲是希望修改要點,在修改要點之前,我們也希望跟高檢署負責審查的檢察官們及這個審查會的成員們喊話,這個制度作業要點很重要的一點,要以合作取代對抗,彼此是要互相對話的,如果您對邱和順案有任何疑慮,覺得該如何調查,歡迎來向律師團詢問,歡迎跟律師團隨時進行討論,「我想,大家是隨時在等待檢察官的一通電話、一封郵件,那我們也希望高檢署能夠快速地,要如何加速作業方法,不用去改這個作業要點,其實現在就可以開始進行調查」。
社團法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則指出,制度的呼籲跟修改是冷冰冰的,剛才尤伯祥律師跟羅世祥律師都說得很清楚了。「我是2008年知道邱和順案是個冤案,開始投入救援,至今已經15年了;邱和順在1988年被牽扯進陸正及柯洪玉蘭謀殺案,問過他,為什麼不放棄?他說,過去母親還在的時候,他咬牙忍下來,是為了還他母親一個清白的兒子;母親過世後,他苦撐下去是為了所有相信他的人」。
社團法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除了針對國內制度審查會的相關訴求外,國際特赦組織也重申,沒有人應遭受酷刑、不公平審判、不該等待正義30幾年,更不該被判處死刑。邱和順在拘禁期間遭受的是毆打、矇眼綑綁、被迫坐在冰塊上、遭受電擊、口鼻灌辣椒水等待遇;藉此取得的「自白」被檢方當作他有罪的證據,即便在法庭上從未出現邱和順參與犯案的物證。司法系統和政府本來就應該要不惜一切保障人民的尊嚴和個人安全。國際特赦組織如今帶著世界各地超過4萬3,700筆連署與聲援的聲音,並在邱和順生日的今日,4月7日,發起全球聲援行動,請全世界的人權支持者將溫暖送入監獄中,飛躍高牆,分享一首歌或寫下歌詞給他。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總統修正過去的錯誤,修正邱案的司法污點,並達成台灣應當遵守以及執行的國際人權標準,在35年的不公不義後,特赦邱和順。
今天記者會的出席團體包括: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社團法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社團法人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和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