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教授陳時奮因在臉書以筆名「翁達瑞」指控,參選新竹市長的前立委高虹安與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論文「抄襲」,因此被高、余二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涉嫌妨害名譽。今( 31 )日地檢署以陳言論係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決定不起訴。

在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教授陳時奮在臉書以筆名「翁達瑞」,指控高虹安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專案報告;陳亦另列 10 點推理,指控余正煌才是林智堅論文案中的真正抄襲者。事後,余、高二人即控告陳涉妨害名譽的罪。

陳時奮日前則透過律師發「陳時奮公開聲明」,證實其本人的確是「翁達瑞」本尊,並表示因長期住在國外,今決定主動回國配合偵辦,更強調自己的評論不但有合理的依據,而且屬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

對此,檢方在調查後表示,陳時奮針對論文的評論是據蒐集、對比相關學術論文資料,有相當之憑據;而且高虹安、余正煌分別是政治人物以及公職人員,陳的言論是屬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將他不起訴。

除了此 2 案外,陳時奮亦被代表柯志恩告發的國民黨控告誹謗等罪。北檢亦認為,由於該案件缺告訴人,因此先前也獲不起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   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