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宏都拉斯26日宣布斷交後,宏國副外交部長賈西亞(Antonio Garcia)昨日表示,台灣必須在30天內撤離位於宏國首都德古西加巴(Tegucigalpa)的大使館。外交部今(28)日證實已收到宏國外交部通知我方撤館,我方人員已啟動程序,我國也會依據國際慣例,在對等的原則之下,要求宏都拉斯駐台大使館在30日內撤館。
外交部表示,宏都拉斯外交部通知我方的撤館時間是自3月25日起30日內撤離,我國大使館、總領事館及技術團已啟動相關程序,並與宏都拉斯政府協調給予我方行政作業便利,確保我方所有人員都在符合尊嚴與安全的原則下,完成撤館作業後撤離。
外交部指出,我國對於宏都拉斯駐台大使館的撤館要求,也依照「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規範,在對等的原則之下,依據國際慣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