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寮坑溪自228連假起偶有不明異味,影響民眾生活,經新北市環保局跨單位合作,結合新莊區公所、水利局、消防局、地政局、瓦斯公司、環保署及工研院博士等單位及專家之力,集結上百人力清查上游市區溝渠及業者,找出淤積異味之溝渠點位,以人力進入溝渠清除及機具灌水清洗後,使異味大幅降低,獲得改善。稽查員並連日稽查上游可疑廠商,總計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者17件,共處新台幣144萬元罰鍰。同時也從源頭對症下藥,規劃於重要下水道節點設置科學監測儀器,將依監測結果鎖定廠商進行深度稽查,依法告發決不寬貸。另近日下游河道仍遭民眾陳情散發臭味,環保局亦已通報十河局等河川權管單位,儘速辦理河道清淤作業,將過去累積異味之淤泥移除,以解民眾之苦。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經專家分析,此番異味來源及成因十分複雜,且因連日未降雨使得臭味益發濃郁。透過異味偵測、揮發性有機氣體偵測等科學儀器調查發現,異味並非單一物質,經檢測報告異物氣體內容物含有為烷及苯類等有機氣體,推估係源自業者工業製程不慎洩漏或清洗作業惡意違規傾倒,進而流入雨水下水道中,並與其內存在已久的各種垃圾交互作用所致。清溝人員進入巷弄及溝渠等處清淤時,果然發現其內充斥各種沾滿黑色油污的廢棄物,人員進入時一身清白,出來時滿臉油汙,並要忍受難聞氣相當辛苦,目前皆已逐一清除完畢,總計出動166人力、清溝車及水車20台、開天車3台、抓斗車1台,灌水38公噸,清除6.5公噸的沾滿黑色油汙的垃圾。
經全面稽查上游沿線工廠,目前已告發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業者共17件,共計裁罰金額為144萬餘元,其中以金屬製造業產出廢油未依規定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計有12家次為最多,環保局均已命業者限期提送以掌握廢棄物流向避免隨意排出;其次為鑄造業或印刷電路板未依規定申請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計有4家次;餘1家次為食品業排放廢污水至水體,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
程大維指出,為從源頭對症下藥,目前也在塔寮坑溪的幾處重要下水道節點設置科學監測儀器,將持續依監測結果鎖定廠商進行深度稽查,一旦發現違法破壞環境者,定依法告發,決不寬貸。
而針對近日在地里長反映,塔寮坑溪下游處仍然偶有散發異味,尤其連日無雨使塔寮坑溪淤積之情形日益嚴重,導致臭水溝味明顯增加。環保局表示,塔寮坑溪臭味成因複雜,淤積的底泥亦是原因之一,已通報十河局等河川權管單位,儘速辦理河道清淤作業,將過去累積異味之淤泥移除,以解民眾之苦。
程大維提醒,民眾、公私部門或相關承攬廠商都不應隨意棄置廢棄物於塔寮坑溪內,除增加淤積之情形外,亦提高塔寮坑溪產生惡臭之可能,並連累周遭居民受苦。今(112)年3月初,環保局就查獲,新莊好市多賣場旁承攬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某工程承包商,因貪得一時之便,於工程作業時一併隨意倒廢土、垃圾至塔寮坑溪內,造成現場塵土飛揚,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在案,總計最高可處新台幣800萬元罰鍰。
程大維強調,後續除持續加強塔寮坑溪異味稽查作業外,現已評估再於適當地點佈設監視系統,倘再有污染情形或河道髒亂淤積致有臭味情事,將依法告發,以守護民眾的生活環境。
環保局清潔人員進行清溝作業。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清溝人員清淤後滿臉油汙。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人員全面稽查附近廠商。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及新莊區公所合力清淤。 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