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整備醫藥物資,使用上億預備金採購戰時傷藥。衛福部指出,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23條之規定,衛生主管機關應結合施政,輔導公、民營醫院,配合儲備重要外傷用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因應動員所需,相關儲備業務均實施多年,衛福部也定期檢討修訂儲備品項及數量。

而受到烏俄戰爭爆發後導致國際情勢不穩,衛福部並盤點國內戰備藥物庫存,並申請第二預備金採購「外傷用戰略物資」以因應,包括預防燒傷感染、抗休克、手術麻醉及傷口消毒等創傷治療相關藥品及醫療器材,由國防部、教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衛福部所屬醫院分別各自採購及儲備,以備動員時期醫療使用,相關預算申請程序均符合法定規範,依法執行。

此外,衛福部強調,「接軌國內外戰略藥品可近性布局策略科技計畫」與上述整備醫藥物資無關,計畫的目的則為提供公衛需求藥品之諮詢輔導,提高成功上市機會,以提升自給自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