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近3個月調查,認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涉犯選罷法第100條及刑法強暴脅迫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對邱莉莉、郭再欽等10人提起公訴,並移審台南地院,由法官裁定聲押的6名被告是否延押。
邱莉莉對此表示,他們要尋求勝選,每一席議員的選票都非常重要,勢必要與其他人合作,但不一定要有所謂的承諾與關係,在偵查過程中都據實以告,他們對於起訴內容有意見的部份,將再和律師討論,尋求司法途徑早日還他們公道和清白。
至於起訴內容提及郭再欽希望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召集國民黨議員,邱莉莉回應表示,自己是第一次聽到這說法,且在偵訊過程中都據實以告,不清楚對方如何商談,偵查過程都是個別訊問,對於個別的人怎麼說明並不清楚。此外,檢方起訴內容提到以副議長當作籌碼?邱莉莉說,她跟林志展從1月3日到現在所有偵查過程據實以報,對於起訴書內容將會和律師討論後回應。
林志展則說,他都是配合黨工作,現在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司法調查。至於有沒有跟李文俊合作?他說,政黨合作是在合法情況下進行,他們有涉及什麼他不清楚,當時要尋求政黨合作是有請示中央黨部。
據檢方調查發現,林志展和郭再欽為讓邱莉莉當選議長,從第3屆副議長2022年10月24日補選前,就經常和邱莉莉聯繫討論選情。去年11月26日市議員選舉結果,民進黨取得28席、國民黨15席、台灣團結聯盟1席、台灣基進黨1席、無黨籍12席,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擔心民進黨有6席議員跑票,導致邱莉莉無法當選議長,建議採取賄選及恐嚇方式。
3人的分工方式為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瞭解每日對選情具有影響裡的大小事並予以處理,邱莉莉、林志展則負責聯繫民進黨市議員固票。邱莉莉委託郭再欽、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的議員支持,郭再欽、林志展也同時會商討論要拓展之對象,如果賄選方式無效,則採取恐嚇方式,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議員,施以恐嚇言語或繼續行求賄賂,逼迫議員接受原先未達預期效果的行求賄賂利益,並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票給邱莉莉。
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也商議,林志展用「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之角色,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實質上卻用「邱莉莉、李文俊」之正副議長搭配作為交換條件,藉此跟李文俊結盟。
不過,因為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與李文俊彼此之間並沒有信賴關係,為此,郭再欽在11月28日聯繫黃麗招,試圖透過黃麗招牽線讓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與李文俊結盟,促使郭再欽在12月3日下午2點到台南市善化區某處民宅與李文俊密會,李文俊在12月7日9點56分電話聯絡邱莉莉,對邱莉莉表明正副議長絕對會與邱莉莉搭配。而在正副議長選舉期間,李文俊則由黃麗招負責聯繫與郭再欽會面,郭再欽則代表邱莉莉、林志展與李文俊會面。
郭再欽又於12月14日連絡楊志強,請其幫忙處理1至2位議員。剛好楊志強在14日當天有邀請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前往圓山國際公司相聚,慶祝方一峰當選,方一峰於宴席間知道郭再欽有聯繫楊志強,楊志強遂在同日以LINE通訊軟體錄下他和方一峰同在的影片傳給郭再欽,讓郭再欽也知悉方一峰在場。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楊志強共同基於行求賄賂之犯意聯絡,由楊志強邀請方一峰到隔壁小房間密談,他並向方一峰表示,有人拜託他將議長選舉票投給自己,並說「會給錢」,但方一峰還沒聽到賄選金額就揮手表示拒絕。
之後,方一峰擔心李文俊會被民進黨欺騙,在12月15日上午到李文俊的副議長辦公室,告知李文俊說,有某個土地開發之人轉達郭再欽要方一峰在議長選舉投票投給自己。方一峰隔天又再度至李文俊辦公室,重提自己遭到賄賂投票情事,再度提醒李文俊不要被騙,方一峰也在12月20日在國民黨台南市議會黨團會議開會前,在同黨市議員詢問下,又提及遭楊志強行求賄賂一事。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為取得李文俊之信任,在12月10日下午1點多,由郭再欽邀約林志展至黃怡萍住處,與李文俊、黃麗招、黃怡萍會面,林志展當場表示願將副議長位置讓給李文俊,李文俊亦告知可掌握4、5個國民黨籍市議員支持邱莉莉,雙方加強彼此結盟之信念。
李鎮國則於12月20日某時,遇上一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以手比七(即槍枝之意)並稱「票不要亂投」後,為使李鎮國於議長選舉支持邱莉莉,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共同基於行求、期約之犯意聯絡,打著瞭解李鎮國遭他人恐嚇的名義,由黃怡萍於12月21日下午5點多以LINE電話連絡李鎮國妻子高枚仙,告知高枚仙欲至李鎮國服務處載李鎮國至黃怡萍住家,瞭解恐嚇過程及商談正副議長選舉之事。黃怡萍並駕車搭載陳姓男子至李鎮國服務處,經與李鎮國聯繫,及李鎮國隨扈之評估後,決定李鎮國及高枚仙於12月21日晚間7點自行駕車至黃怡萍住處,而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則已在該處等候。
席間由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等人,遊說李鎮國同意議長票投邱莉莉,然而李鎮國表明他是黃復興黨部成員,背負國民黨壓力很大,郭再欽保證李鎮國如果投票給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也會投票給國民黨副議長候選人李文俊,而且向李鎮國做出兩個保證:1、請黃偉哲與李鎮國、高枚仙見面,由黃偉哲出面保證李鎮國在議長票投給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的副議長票會投給李文俊;2、邱莉莉、林志展與李鎮國、高枚仙會面,該2人保證李鎮國將議長票投邱莉莉,民進黨籍市議員的副議長票投李文俊,一旦確認會面時間後將由黃怡萍與高枚仙聯繫,且黃麗招表示「郭董(郭再欽)認識很多建商,你如果要買,郭董可以幫你跟建商談打折」,郭再欽亦表示李鎮國、高枚仙若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可幫忙取得八折之房屋價格。
因李鎮國擔心議長票投邱莉莉,恐遭開除國民黨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郭再欽亦表明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在場的李文俊、黃麗招、黃怡萍均表示會協助輔選,而後,郭再欽下樓離開,黃麗招、黃怡萍則陪同下樓,黃麗招、黃怡萍再返回原本的會談地點,並由黃麗招轉告李鎮國、高枚仙,指郭再欽表明若李鎮國願意投票予邱莉莉,則4年後李鎮國用無黨籍參選市議員,會贊助競選經費,若李鎮國落選,亦會支付4年之議員薪資。
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透過楊志強行賄方一峰未遂,而且方一峰在12月22日上午某時在李文俊副議長辦公室內再度提及遭楊志強賄賂一事,在場之黃怡萍則遭林燕祝當場質疑「拿什麼東西」(行求賄賂款項)給方一峰?顯然已經懷疑黃怡萍為中間人,因此,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決定以恐嚇方式,迫使方一峰違背國民黨團決議而投票。
郭再欽代表邱莉莉、林志展,在12月22日下午3點許,與林士傑搭車到黃怡萍住處,3人先談到當日上午李文俊副議長辦公室裡,方一峰提及遭郭再欽委託楊志強賄賂及林燕祝提及黃怡萍「拿東西」(行求賄賂款項)給方一峰乙事後,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林士傑、黃怡萍為施壓方一峰讓方不支持郭信良,遂共同基於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的犯意,由郭再欽指示黃怡萍、林士傑一同去找方一峰,郭再欽則待在黃怡萍住處等待。
黃怡萍聯繫方一峰,方誤以為黃係受李文俊委託聯絡他到台南市西港區慶安宮會面,不疑有他同意赴約,方一峰見黃怡萍於車外,遂坐上副駕駛座後方位置,黃怡萍則坐上副駕駛座位置,司機下車後,坐在駕駛座後方的林士傑用流氓口吻恫稱方:「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等語,導致方一峰心生畏懼,等到林士傑、黃怡萍離去後,方一峰立刻電話連絡妻子、家人離開住家至別處居住,防止家人遭擄走,方一峰則自當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正副議長投票日間,都住宿在市議會,方一峰並於12月22日17時32分至23點報警並製作筆錄。
經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採取賄選、恐嚇及結盟方式,致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違背國民黨團決議,將議長票投邱莉莉,邱莉莉取得民進黨28票、台灣團結聯盟1票、台灣基進黨1票、無黨籍黃麗招、邱昭勝、施余興旺各1票及李文俊等3人各1票,共36票而當選台南市第4屆台南市議會議長。
據起訴書譯文顯示,邱莉莉早在去年9月就布局選議長,致電郭再欽「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指前議長郭信良)拼了」。她見正副議長「民國配」破局,則保證林志展會辭去副議長,以履行和李文俊結盟承諾。
郭再欽也曾在9月27日20時打給邱莉莉「妳就保持這樣,不要參與進來,其他的事情我處理啦!」,邱則回說「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拼了,我這次沒有把黑面(前議長郭信良)推倒,算我漏氣」。顯見當時就有意和郭信良對決。
郭再欽負責操盤議長選舉期間,還曾對邱莉莉說「當然我還在努力,這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2、3票而已,2票左右在輸贏的,我們就1票1票來用……」「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的……我們這次這樣奔走,都沒有覺得不可能」。
檢調跟監還發現,邱莉莉曾對疑似金主的不明男子說「你知道無黨籍都是待價而沽,看你要給我什麼……因為他們知道這一次是對決了嘛!」
當郭再欽得知李文俊疑似先遭他人給1千萬元圈走(買票),可能得付更高代價,趕緊對林志展表示「我等你下指令,我來動作,但不能你下指令時間,我已無能為力,不能人家被圈走。」最後透過無黨籍議員黃麗招找上李文俊,以副議長寶座利誘李文俊結盟。
後來,正副議長「民國配」消息走漏,引起媒體關切詢問,邱莉莉得知後再次叮囑林志展不得曝光「民國配」。不過,南市議會民進黨團開臨時會也不支持民國配,黃麗招氣得質疑「沒有信用」,邱莉莉則請郭再欽安撫黃麗招說「林志展一定會辭去副議長」。議長選舉前夕於12月24日晚間,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在邱莉莉住家做最後投票討論。林志展則提出正國會6票若未跑票,將如何處理?郭再欽仍表示,就照與李文俊的約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