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天(21日)通過攸關普發現金、預算規模達3800億元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明定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在經費適用項目上,除了普發現金,也將挹注全民健保、勞保、台電、補貼公共運輸、減輕居住負擔等,同時納入減輕就學貸款人之負擔、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
因應2023年全球經濟面對嚴峻挑戰,政府將運用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預計高於預算數,規劃用新台幣3800億元強化整體經濟、社會韌性及應變能力,行政院提出「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也擬具「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併案審查。
立法院昨天進行黨團協商,研商疫後特別條例草案2案相關事宜,民進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團也分別提出修正動議。經討論後,朝野同意法案名稱採行政院版本「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此外,同意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本條例編列預算的中央部會,負責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項目的規劃、預算編列及推動;普發現金之業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和決標規定;主管機關專案列管及考核。
另外,在野黨先前反對行政院版草案第3條第9款「其他行政院同意項目」餘款分配未寫明,質疑有空白授權爭議;民進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中,刪除該款項,並納入減輕就學貸款、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在野黨雖肯定民進黨團釋出善意,不過仍放入保留項目、上午表決處理。
根據三讀條文明定,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後全球經濟挑戰,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調整產業體質及維持經濟動能,以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由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制定本主管機關應專案列管及考核。
在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之項目上,三讀條文規定,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擴大公共運輸補貼、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強化農業基礎設施,照顧農漁民權益、減輕就學貸款人之負擔、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普發現金。
三讀條文指出,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38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限制,且不得舉債借務。
在特別預算施行期間,條文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