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日終於迎來睽違3年的口罩令鬆綁,不過大眾運輸及醫療場所仍強制佩戴口罩。為避免民眾對大眾運輸口罩規定仍不了解,交通部航政司長何淑萍於今日説明,民眾進入公共運輸付費區或管制區就需全程佩戴口罩,違者可依法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何淑萍表示,民眾於今日在運具或是場站的付費區內仍需要佩戴口罩,運具部分如鐵路、捷運、纜車、高鐵、公車、計程車、公路客運、遊覽車、空運、海運台馬之星等,場站部分則是機場管制區、鐵路、捷運、纜車「付費區」,及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如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可將口罩暫時取下,並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鐵路、捷運、纜車等場站的付費區域,機場航廈的管制區,以及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均需全程佩戴口罩的公共運輸場站範圍。付費區外民眾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如有違反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交通部也將依疫情發展情勢,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滾動調整相關交通運輸防疫管理措施。
運具及場站佩戴口罩相關規定。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今(20)日起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