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於疫情記者會上宣布我國室内口罩規定將於2月20日放寛,除2類場所與4種特殊情況仍需戴之外,其餘皆免戴。他於記者會上說明4大相關考量面向及支持理由。其中,全台灣推估己有6成人口感染,加上3劑疫苗接種率已達76%等是原因之外,也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其它則為近來確診數連降6日,醫療量能也穩定也為其中因素。
王必勝說明,支持現階段可放寬室內口罩,有4 大理由
1 群體免疫保護力大幅提升:國內自然感染至少40%(推估已超過60%) ,3劑疫苗接種率(自然感染+疫苗保護)達76%,群體免疫保護力已足以支持部分鬆綁,同時保留特定場所/情境仍戴口罩以保護脆族群。
2 新冠變異株疫情威脅不大:由於群體免疫保護力提升,目前已知變異株最可能僅引起小幅度流行,對於中重症個數影響有限,醫療量能足以承擔。
3 民衆意向仍會自主戴口罩:根據國內調查和亞洲鄰近國家經驗(如:韓國),室內口罩規定放寬後,多數民眾仍會自主戴口罩,可回歸民眾自主決定。
4 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亞太多國/地區已改為指定場所(醫療照護/公共運輸)戴罩,如新加坡去年8/29已改(現討論全面解禁)、紐西蘭去年9/12已改、韓國今年1/30已改仍維持口罩令的日本、香港也已討論放寬鬆綁。
因此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室內口罩規定放寛四大理由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3月6日起校園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2/20起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2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2/20起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 1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