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將至,在團聚歡慶佳節的同時,也少不了美食相伴,除了市面上琳瑯滿目的食品外,網路購物、海外歸國親友帶回的異國美食,更是過年期間少不了的好滋味,但購買海外食品有以下四點要注意,才不會「樂極生悲」。

一、 購買前,可先查詢食藥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國外消費紅綠燈,得知國際間對於食品發布之警訊,避免購買到問題產品。

二、 購買時,可把握「看:仔細詳閱商品的內容物及企業經營者的食品業者登錄字號等資訊」、「查:若無法於頁面完整揭露內容,可掃描業者提供的QR code」、「慎:下單前謹慎留意訂購的種類、數量、價格及交付期日、交付方式」、「取:收到商品後,儘速檢查包裝是否完整及內容物是否有短少或腐敗」四原則,選購安心產品。

三、 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者,可不須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四、輸入進口食品應申請輸入查驗,如果食品是以自用方式免申請輸入查驗進口卻拿去販售,就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到300萬元罰鍰。

把握「看」、「查」、「慎」、「取」原則才能避免爭議。   圖:新頭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