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陷入賄選疑雲,檢調已陸續收押多位市議員及涉案人士,繼7日深夜裁押關鍵人物林士傑,並當庭逮捕黃麗招、李文俊後,台南地院今(8)日召開羈押庭,裁定現任議員黃麗招羈押禁見並禁止接見通信,李文俊請回。前立委黃國昌在臉書發文表示,整起正副議長選舉弊案發展迄今,雪球越滾越大,台南遭黑金污染情況嚴重,地方政治腐化沈淪至此,令人痛心。

該起案件從6日起隨著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到案,並在7日當庭逮捕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後,檢方在7日起分別訊問後,認定3人都已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行賄罪,以及《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並且都有滅證、串證之虞聲押,其中,林士傑已在7日深夜裁押,8日再裁押黃麗招,李文俊則請回。

地院表示,黃麗招雖否認行賄罪,但檢察官掌握具體事證,且該案已有具體事證存在,足使一般人相信黃麗招在這次正副議長選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共同於直轄市議會議長之選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嫌疑重大。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予以羈押,併禁止接見通信。

而李文俊訊問時否認犯行,且依據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提出之證據,尚無法確認被告有何共同行求賄賂他人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聲請人不符羈押要件,應予駁回,並將被告釋放。

全案爆發迄今,已有四名被告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包括: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操盤手)、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操盤手)、議員李文俊女性密友黃怡萍(任職於台南市政府)和無黨籍議員黃麗招(女兒林鈺昕為南市區漁會總幹事)。

黃國昌認為,接下來更重要的是,檢調應進一步深入偵辦,查明究竟還有哪些人參與其中,嚴肅追究到底,絕不能屈服於政治權勢而草率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