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5)天通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新增第5條之1及第32條修正草案,擬將發放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法制化」,同時因業務實際需求,檢討停止與喪失該條例權益之相關事由,希望能在112年6月底前,完成修法程序。 

退輔會自107年7月1日起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發給就業穩定津貼,試辦期間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數較試辦前成長82.5%,並縮短新退官兵初次就業尋職時間,提升就業薪資及續留原公司就業比率,有助於退除役官兵長期穩定就業。但由於該試辦方案將於112年6月30日終止,為穩健推動政策,退輔會將就業穩定津貼列入輔導條例修法,以法律保障退除役官兵權益。同時配合業務實需及考量衡平性,檢討修正輔導條例所定退除役官兵停止及喪失權益之事由。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軍人退役後,職涯轉換不易,這次修法有助於促進退除役官兵長期穩定就業,除了可間接提高募兵誘因,亦可為國家提供必要的勞動力。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退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期望能在112年6月底前,完成修法程序。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新增第5條之1,將發放退除役官兵就業穩定津貼「法制化」。   圖:退輔會提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正條文32條修正目的及內容。   圖:退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