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連假即將到來,很多人都安排了許多跨年活動,但高速公路局提醒,千萬不要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違者可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表示,行駛國道應專心留意車前狀況,保持行車間距及車速,避免因觀賞跨年煙火而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影響行車安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

高公局也提醒,跨年期間將協請國道公路警察局於國1汐五高架、后里、台中及大雅,國3古坑及國10仁武至燕巢等路段加強巡邏並驅離、取締違規車輛,務必依規定行駛,減少發生追撞事故風險及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