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一位62歲盧姓男子,110年2月間傍晚於桃園市新屋區二度酒後騎乘機車,遭警攔查裁罰新台幣9萬元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數度通知盧男處理繳款,但他都置之不理,因此桃園分署於今年12月20日將盧男名下位於新屋區的透天厝查封,盧男擔心透天厝面臨法拍命運,查封隔天急忙至桃園分署繳清罰鍰。

桃園分署說明,盧男案件移送執行後,屢次通知盧男到場處理繳款事宜,均未到場,經查其名下除新屋區繼承所得透天厝,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因此日前前往現場查封該棟透天厝。

桃園分署指出,查封時盧男正巧外出,盧男弟弟在場表示,透天厝是繼承而來,不想看到盧男因為酒駕失去祖厝,會通知盧男趕緊處理。桃園分署執行人員現場張貼封條,並留下通知書請盧男弟弟幫忙轉交,務必請盧男聯繫書記官處理繳款事宜。盧男返家後看到封條驚覺不妙,萬一不繳酒駕罰鍰,透天厝將可能遭法拍,不能再視而不見,隔日一早即親至桃園分署,將欠款全部繳清。

桃園分署呼籲,收到ETC通行費繳款通知、交通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繳納,如有經濟困難,得檢附相關資料申請分期,切勿置之不理,以免移送執行後,遭扣薪、扣存,甚至拍賣動產、不動產,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