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1年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國內豆製品製造業101家從源頭進行稽查抽驗,其中台北吉信豆腐食品行、桃園薪峰豆干店經由複查仍有不合格項目。另抽驗116件豆製品成品,並依產品類型擇定檢驗項目(如防腐劑、過氧化氫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並抽查包裝產品標示58件(含基因改造標示查核),共有4家業者不合格,就連地方大廠也中鏢,分別為:台北藝食知選、桃園金陵豆干廠、新竹林記食品、台中日紳日紳食品,食藥署表示,上述公司皆已分別由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今公開針對國內豆製品製造業101家從源頭進行稽查抽驗結果,有部業者因有廠區環境未落實病媒防治及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的情形,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其中,台北吉信豆腐食品行、桃園薪峰豆干店,GHP複查不合格,已分別由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抽驗116件豆製品成品,並依產品類型擇定檢驗項目(如防腐劑、過氧化氫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並抽查包裝產品標示58件(含基因改造標示查核)。查核結果有新北金陵豆干廠豆干(含基因改造) 1件豆干產品檢出過氧化氫、新竹林記食品微糖豆漿、台中日紳食品香醇非基改豆漿檢出食品中微生物超標、台北藝食知選豆腐產品未標示過敏原及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前述不符規定事項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並提醒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詳閱「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及使用限制」,以避免誤用或使用過量而觸法。衛生機關將持續落實查核,倘查獲違規事項,則依法處辦,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