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可以直接從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門市借用環保杯了,環保署規定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至少要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未來大家可以透過「齊心協力」的標誌辨識是否為有提供借用外帶杯的店家,且若使用「循環杯」,也可以使用環保杯優惠扣5元。

環保署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規定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門市要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於今(111)年11月透過網路方式舉辦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票選活動,由「齊心協力」獲得最高票,未來符合指引規範的店家,就可獲得標誌,消費者也可透過該標誌辨識該店家是否可以借用環保杯。

而循環杯就像餐廳的內用餐具,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減輕對環境的負擔,明年起各便利商店必須至少有5%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也提到,雖然循環杯應免費提供借用,但業者可以收取押金,且至少給予3天的歸還期限,若消費者逾期未歸還循環杯,可扣除押金或限制於歸還前不得再度借用,且使用循環杯一樣有環保杯優惠扣5元

另外,雖然該法規明年才實施,但目前全台已有16個縣市有業者設置常態型的循環杯租借點位,將近833家門市開始提前開跑,其中統一超商、摩斯漢堡、麥當勞及肯德基更在今年12月就通過審核獲得標誌,未來循環杯新服務上線,消費者除了可自備飲料杯以外,更有另一種選擇。

環保署說明,台灣自112年1月1日起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亦規範至少要有5%的門市開始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並以113年10%、114年30%分年逐步提高門市比率,讓借用更便利、通路更普及。

環保署訂定的「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

消費者也可透過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齊心協力」,辨識該店家是否可以借用環保杯。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