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14日前偵結起訴首起「四合一」現金賄選案件,指控選舉期間鍾東錦、大湖鄉長聯合競選總部陳姓主委及2名樁腳,涉嫌為4名代表現金買票,今(20)日,檢方也針對包含鍾東錦等4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鍾東錦也於稍早回應,表示陳姓涉案人純屬個人行為,全案與候選人無關,請司法單位盡速調查,還團隊一個公道。

鍾東錦辦公室稍早回應,認為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此次遭地檢署起訴的陳姓被告,但其與鍾東錦並無實際往來,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

另外,鍾東錦辦公室還表示,對於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的行為,將委請律師除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亦將蒐集相關證據證明地檢署有濫權及為特定政黨服務之情事,並一併向監察院檢舉表達嚴重抗議。

鍾東錦辦公室聲明回應如下:

感到非常遺憾,因為苗栗地檢署再次淪為為特定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機關應有的獨立性。

此次遭地檢署起訴的陳姓被告,雖在地方基層選舉期間掛名擔任聯合競選總部主委,但其與鍾東錦並無實際往來,且陳姓男子已在偵查中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並強調縣長選舉不可能買票,此亦為地檢署於前次記者會清楚表示與候選人無關,沒想到檢察官竟不予採信,更未秉持無罪推論之原則,且未記取4年前對通霄鎮長胡亂起訴賄選及提當選無效,最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及當選有效。

地檢署故意曲解各當事人之陳述而故意入人於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顯企圖藉此影響選舉結果,嚴重侵害中華民國民主法治之人權,鍾東錦辦公室將委請律師除依法提出答辯維護權益外,亦將蒐集相關證據證明地檢署有濫權及為特定政黨服務之情事,並一併向監察院檢舉表達嚴重抗議。

苗栗地檢署針對包含鍾東錦等4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圖為苗栗地檢署。   圖:Google Maps (資料照)